太原老天添茶业,太原老天添茶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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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太原老天添茶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太原老天添茶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刚打了农药的菜,被人偷摘着吃,毒死了,农民要负责任吗?

唉!农民要多悲哀就有多悲安啊!你们还要不要给人家一条活路?

太原老天添茶业,太原老天添茶业怎么样

我常见头条里面很多人,今天问“谁家的防盗网做得不好,小偷爬墙入窒偷盗时摔伤了,还向屋主索陪;农民庄稼地里的粮食被偷了,又要讹你施肥打药太多;田园的作物被鸟兽吃光了,也不让农民驱捕”这样的问题既伤脑,却又天天层出不穷,让人想安静一下也不行……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闲事无聊了,还是不想让大家安心觉睡,怕大家大优闲没事做,抑或是觉得偷得不尽意,非要人家送你一笔财富便好!

一个正常人,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左窜右荡,成天踩点,看看谁家可偷,谁家可害,真太可怜……

怨谁呢?你没贪心,不是好吃懒做,不是想不劳而获,何必冒险去偷?现在只要肯干,勤干,哪里又不能过日子?可是你一定要选择伤害人家来谋求日子,当人家傻子好欺负,好敲诈,那你死了也活该,死不要脸的,还好意思上门兴师问罪!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农民再冤再屈不能有害命之心,农药使用方面真得注意,不能因为防虫治菌而错用了超标高毒农药,更不能因为人家专爱贪小便宜,而喷施高毒害命的农药。此类一经查出,是要负很大的法律责任的。因为我们的国家,一值都在倡议使用无公害的低毒杀虫药,严禁使用高毒有害的化肥农药,所以,在使用时一定要小心,最好是到那些国家指定的农药化肥店购买,免得造成更多毒杀伤害。

题主问到该不追责,这是必然的,药死了人,第一问责肯定是菜农,第二问责径销商,检疫部门,制造商等,事由责任追查,原因核实才进行定论责任轻重,若然属于经销商与制造商的问题,药农是可以完全不负任何死亡责任的,若然是自己因为报复小偷,而施用高害有毒的致命农药,菜农是无法逃避故意毒杀的罪责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啊,还是自己小心为好,错了难回头,贪小便宜,好吃懒做,等于自己害自己,即算不死,也落千古骂名,哪里也站不佳脚,何必呢!

身为农民,每每看到这样的问题心里总是五味杂陈。说实话,农民不易,干嘛总有人要用“偷摘着吃”的行为打农民的主意?吃了没事儿,自己庆幸省钱也偷着乐;吃了中毒又反手要找人家种菜的农民负责赔钱呢?事已至此,不管在法理上是不是说的过去,反正偷吃者中毒后想找菜农负责赔钱的做法,在绝大多数农村人眼里都会被视为无理,要多不要脸就有多不要脸。

不过,尽管偷吃者自己“不要脸”,也是无理在先,但菜农真若是碰上或摊上题主提问中所涉及的问题,还真不是说一句偷吃者无理或“不要脸”可以解决的事情。偷吃者尽管无理也“不要脸”,但偷吃者被毒死了,这本身可不是什么小事情。涉及法律的问题,还是需要依法论事,肯定不是私了可以解决的事情。

如果是菜农为自己种植的蔬菜打药本身就是为了防治正在发生的病害或虫害,那菜农自己就完全可以据实向负责办案的公安机关讲清楚施药的缘由,说明白自己施的是啥药,防的是啥病,或者治的是啥虫,所用农药是不是包括在国家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假如施药的菜农有根有据也有理的话,相信负责办案的公安机关一定会帮助菜农排除相应的责任。

但如果是种菜的菜农为自己的蔬菜打药纯粹就是为了“用打药的办法防止蔬菜被他人偷吃”的话,那就不能不因此摊上麻烦,担上想甩也甩不掉的责任。假如说菜农为此使用的还是国家政策规定已经被淘汰或禁止与限定使用的高毒农药的话,那也就更加难辞其咎,不能不摊上责任。无论如何,菜农都是不能用自己本身违法的做法去制止偷吃者的违背公德的错误行为的。否则,不仅可能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一旦偷吃者中毒死亡,违规使用农药的菜农,很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凡事都要细思量!本身并不容易的菜农在面对自己辛苦种出的蔬菜被偷吃者偷吃时,需要理性对待长记性。而偷吃菜农蔬菜的无耻无德者则需要思量如何让自己长出良心,养成公德性!

农民估计会觉得委屈,明明是他偷吃,我肯定不需要负责任的。但这不完全对!

农民要不要负责人得看农民打农药时的表现!如果农药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说农民有做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和警示他人,那么农名则无需负责;也有其它情况农民需要负责任的,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两种情况。

小李家边上有一块自家的菜园,这天小李刚打完药,就被一路过的人偷摘吃了,结果被毒死了,这人的家属找上门来要小李负责,向小李要求赔偿,小李便觉得冤枉了,是那人偷摘在先,只要他不干出这种事,怎么会被毒死?所以小李主张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该损害结果,而无需赔偿。

问题:刚打了农药的菜,被人偷摘着吃了,毒死了,农民要负责任吗?

你好,我是卫龙,由于家里种植苹果,经常接触农药,因此想就这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卫龙认为,这是一个不成立的伪命题。题主可能根本就不是农村人,也可能就没有接触过农药,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一个问题,或者纯粹就是为了哗众取宠的。

只要是农民,不管是种菜的,还是种果树的,都知道现在的农药,都是高效低毒的农药,高毒剧毒农药早就禁止生产和销售了,市场上已经购买不到高毒农药了。

其次,农民在给蔬菜喷洒农药的时候,是要按照农药的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成百上千倍的稀释以后,才给蔬菜来喷洒的。这个时候的农药毒性已经很低了,就是人吃了打了农药的蔬菜,最多就是感觉不舒服罢了,根本不可能毒死人的。

还有就是我们果农,在夏天给果树喷施农药的时候,由于天气太热,穿好防护服的话,人热的根本受不了,所以一般都穿的比较少。果树又比较高,喷施农药的时候风向稍微一变,就会给打药的人吹了一脸的药水,常常打完药后人就像洗了澡一样。如果说农药都毒性那么大的话,果农一年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一个伪命题,是根本不成立的一个问题。

以上是卫龙的回答,欢迎批评指正。

刚打了农药的菜,被人偷摘着吃,毒死了,农民要负责任吗?

很多人吃看这一问题,可能认为是无中生有的事,怎么会那么巧,正好刚刚打了农药,就会被人偷了,最后还把别人给吃死了。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

但是要分析这个问题,还要从多角度进行分析的,不同的原因可能产生的最后结果是不同的。刚打了农药的菜,如果这个菜地在大庭广众之下,行人容易遇到的地方,容易摘取的地方,去喷洒剧毒农药致人死亡的话,这样是要被认定为故意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

即使在自家的菜地里打正常的农药,被人偷吃了,导致别人死亡,那么虽然不会被背上刑事责任,但是因为确实致人死亡了,所以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有的人可能说了,这样农民很冤枉,也没有让人来偷吃,也没有致人死亡的想法,最后还得赔偿。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下前几天的一个电动车充电被小偷偷窃,结果致人死亡的案件,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虽然电动车的主人也不具备杀人的动机,但毕竟造成了别人的死亡,所以肯定要负起民事赔偿责任。同样的道理,还类似一些在自己菜地的周围设立电网等致人死亡的案件中,都要负民事赔偿责任的。

所以说,看似农民比较冤枉的事情,但是还是看最后的结果,相关规定的判罚中,估计会认为不管死亡者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但最后毕竟导致了死亡,所以,死者为大,既然死亡了,就算弱势群体了,负担民事赔偿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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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太原老天添茶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太原老天添茶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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